信“法”不信“訪”
——雙峰縣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人民調解工作
記者 羅霞 通訊員 趙優榮
聘請5000余名糾紛信息員遍布在全縣524個村、社區專門收集上報矛盾信息;矛盾糾紛案件從2016年全縣9000余件,下降到2019年3000余件。
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每周、鄉鎮調委會每半個月排查一次矛盾糾紛,縣委政法委書記或縣司法局局長隨時“空降”糾紛排查會議現場,督察是否落實到位。
縣財政全年投入200萬元,鼓勵鎮、村調委員會建設。鄉鎮再追加資金,僅梓門橋鎮便投入30余萬元,在全鎮37個行政村設立統一標牌、印章、標識等標準的人民調解室。
5年常抓不懈堅持矛盾例會制度
9月22日下午5時許,甘堂鎮長沖坪村調委會主任戴偉香氣喘吁吁地從一條公路牙子爬上來。“不好意思,讓你們久等了,剛到村里轉了轉。”
這樣“到村里轉一轉”,戴偉香每周都要例行一次,將收集到的涉及糾紛情況登記在本子上,建立好臺賬。這既是現實需要,也是工作要求。
2015年9月,雙峰縣形成了村級調委會每周排查會商一次、鄉鎮調委會每半月排查會商一次、縣三調聯動成員單位每月排查會商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暨治安形勢分析研判會制度。
縣級例會每月28號召開,由政府分管副縣長主持,司法局、公安局分別作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以及治安形勢分析研判工作報告,研究積案難案要案并形成會議紀要逐級上報備案。
各鄉鎮調委會的例會提前一天向縣司法局報備,會后形成紀要發送至微信工作群,以備隨時查驗。此外,縣委政法委書記或縣司法局局長隨時“空降”糾紛排查會議現場,督察是否落實到位。
524個村級調委會高規格建設
不搞批評會,不當裁判員,而是讓矛盾當事雙方坐下來,心平氣和溝通,心服口服接受調解。這是縣人民調解的縮影,但“在哪里坐下來溝通”卻大有文章。
縣司法局黨組成員彭建界認為,矛盾調解的地點對調解效果有著重要影響。“過去調解矛盾一般在村民家里,看熱鬧的多,往往你一言我一語,非常不利于調解。而在專門的調解室調解,對進入場內的人有限制,避免外界因素影響。”
有著同樣想法的,還有梓門橋鎮黨委書記、鎮調委會主任劉志國。他表示,“沒有穩定的社會環境,經濟發展只是一句空話。”為此,投入30多萬元,在全鎮37個行政村建設38個鎮、村級調解室。
9月23日,記者來到梓門橋鎮八仙村調委會,映入眼簾的是懸掛在人民調解室正中央的人民調解標識,墻上張貼著人民調解工作制度、流程、當事人權利義務、調解員名單公示等信息。
在這個10余平米的調解室里,整齊擺放著配套辦公桌椅,桌上還放著“主持人”“黨員志愿調解”“當事人”“調解員”“記錄員”的席卡。
“統一規范的組織名稱、標識,也是加強隊伍和業務規范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向永華表示,不僅能夠增強人民調解組織的公信力及人民調解員的責任心和榮譽感,更能擴大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認知度,對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20年3月,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拿出50萬元獎勵村級調委會建設。在此基礎上,全縣村級人民調解室建設全年投入達到250萬元。截至目前,雙峰縣按照標牌、印章、標識、徽章、程序、制度等司法所“六統一”標準高規格建立調委會552個,其中縣級1個、鄉鎮街道16個、行業性專業性11個、村社區調委會524個。
5000余名糾紛信息員遍布全縣
老百姓遇到矛盾糾紛問題有沒有地方尋求幫助,該向誰尋求幫助?這是雙峰縣司法局一直在思考的問題。
“村級調委會是化解和調處矛盾糾紛的前沿陣地,是確保‘小事不出村’的關鍵。”向永華介紹,該縣完善縣、鄉、村3級調解網絡,全縣設立調委會后,由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不定期組織村社區人民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培訓,傳授調解工作技巧,同時還會邀請法官等進行法律實務講解。
鎮級調委會主任由鎮黨委書記擔任,村級調委會主任由村主任擔任并利用村民委員會換屆之機進行換屆。調解員則邀請“老干部、老教師、老黨員、老工人、老村居干部”等“五老人員”擔任,均執證上崗。
“村主任都是由村民代表大會推選出來的,在老百姓心中有一定威信,‘五老人員’又大多德高望重,將兩者結合起來,可謂強強聯合。”縣司法局分管副局長彭建界如是說。
三塘鋪東方村常住人口1400余人,擁有大小企業10余家。社情復雜,矛盾調解壓力大。“過去不少村民去上訪,究其原因是未能及時處理問題,矛盾越早介入越好調解。”常年在矛盾調解一線的村調委員會主任鄧湘莊深有體會,2019年全村300余件矛盾糾紛案件中,80%的案件沒有“走”出東方村。
57歲的金平英曾經是一名人民教師,今年年初,她成立了“金平英調解工作室”。“退休了沒什么事,鄉鄰平時有什么事也喜歡找我,索性我就成立調解工作室。”金平英笑呵呵地說。
金平英告訴記者,鄉鄰之間如果沒有中間人及時調解,小矛盾可能變成大糾紛。今年以來,金平英已經調處交通、工傷、鄰里等方面矛盾糾紛40余起,縣司法局以“以獎代補”的形式獎勵其人民幣4000多元。
回報與付出并不對等,金平英豪爽地表示,“我有退休工資,錢我不在乎,通過我的調解,當事雙方滿意,我也樂意”。
金平英只是雙峰2560名“五老人員”投身到人民調解隊伍中的一員。他們退休在家有大量時間,在鄰里鄉親中德高望重,又有為家鄉發展繼續貢獻余熱的想法,是對現有人民調解工作的有益補充。
令人關注的是,該縣還將5000余名村民小組長聘請為糾紛信息員,第一時間全方面掌握信息,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小到‘雞毛蒜皮’,大到‘人命關天’,無不影響著社會的安寧與和諧。不緊緊抓住矛盾初發時的調解‘黃金時期’,一旦矛盾升級激化,將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向永華如是說。
此外,該縣還推動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建設,在勞動爭議、醫療衛生等矛盾相對聚集領域設立專門的調委會。
截至目前,該縣已成立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11個,個人調解工作室2個。共有調解員2977名,糾紛信息員5000余人。
250余萬補助激發基層積極性
《人民調解法》第4條規定,調委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缺少物質保障,難免影響調解人員積極性。
今年3月,在縣政府第7次常務會上,同意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疑難復雜案件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獎勵,獎勵資金納入縣財政預算,金額在25萬元以內。并同意采取“以獎代投”方式進行獎勵,總額在50萬元以內。
“人民解調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在先進單位及個人評選數量上傾斜。”向永華表示,每年還會對老案陳案要案評選出“十大典型人民調解案例”,每件獎勵5000元。
此前,該縣已出臺《關于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的通知》《雙峰縣非正常死亡事件處置工作實施辦法》等文件。記者在《雙峰縣人民調解以獎代投實施方案》中看到,該方案對人民調解案件卷宗進行查閱評定,根據糾紛性質、難易程度、標的額大小和案卷質量,每起案件給予100元—800元的補助。
據統計,2014年以來,該縣累計發放獎勵補助250余萬元,人民調解員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得以極大提高。
在雙峰,人民調解工作被納入全縣績效、平安建設、法治政府建設3項考核內容。
對于向上級人民調解委會員提交的矛盾糾紛,原則上在限定時間內由本級調委會調解3次以上未調解成功,才可提交。
在獎懲結合的科學機制下,全縣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呈現出一片你追我趕、不甘落后的態勢。“有事先和調委會說”已然成為雙峰百姓遇到問題時第一個從腦海中跳出來的想法。
責編:廖悠悠